1)银行接受用楼业为按揭, 当年楼业虽不好物业,但块地值40万以上(该楼业在2010年拍卖时是50多万)。不用物业担保,只有股东签名就可以延续9万余的银期, 但有钱的股东不愿意签名,这一传言是在2013年上旬在闲谈中才传出;(2)银行不接受用楼业为按揭, 所以后来向私人用高利息借款。这一借款引出一些谜团
一),未经股东大会授权, 介绍人变了借款的签署者, 为甚么这样大胆?(二), 贷款者与介绍人是熟人, 为甚么第(1) 的消息在向私人用高利息借款前没有人相告? 是不是有人蓄意分享比银行高利息即7厘半?
.C.L.、B.W.、D.N.、M.I.四人签名的同意信。置业有限公司2009年(届)董事局将委派:K.Y.J.、S.L.与G.L.前往银行协助更换人名手续。 担保信给了D.C.L., 却由M.I. 文不对题回话: 将于10月份召开股东大会云。他们又一次不把09年(届)董事局放在眼内,事实证明他们在耍游戏。 51.| 欢迎光临 www.MontrealChinese.com蒙特利尔华人网 蒙城华人网 蒙特利尔留学生论坛 蒙特利尔中文网 蒙城中文网 (http://16.52.167.199/) | Powered by Discuz! X3.2 |